各市科技局,寧東管委會,銀川經開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意見》(寧黨發〔2017〕26號),打造風生水起的創新創業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眾創空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我廳擬組織開展2018年度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自治區眾創空間的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自治區科技企業孵化期器申報條件。
在寧夏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以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為宗旨、滿足下列條件的孵化器均可申報。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設有專門為在孵企業提供科技成果轉化和培養高新技術企業的部門或職能,為在孵企業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60%以上;
3.發展方向明確,管理團隊結構合理,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職工總數的70%以上;
4.擁有5000平方米以上孵化場所,且有不少于總建筑面積1/5的共享區域和公共服務設施,其中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占2/3以上;
5.管理規范,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業的統計數據齊全,并能按自治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求上報相關統計數據;
6.自主支配場地內的在孵企業在20家以上,且80%以上收入為技術咨詢、培訓等專業化科技服務所得;
7.具有為在孵企業提供融資的能力,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了正常的融資合作關系;
8.專業技術型孵化器自身應具備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或專業化的中試基地,并具備為在孵企業提供專業化的技術咨詢和專業化的管理培訓能力;
9.實際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
(二)自治區眾創空間申報條件。
1.獨立的運營機構。申請單位應當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各單位和組織申報數量不限。
2.固定的辦公場所。眾創空間面積原則上可自主支配面積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5年以上。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對老舊廠房、閑置房屋等潛在場地進行盤活和改造提升,建立眾創空間。
3.良好的配套設施。具備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即入即開”條件。應為入駐企業提供必需的辦公設備及會議室、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所。公共辦公場所面積原則上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15%。鼓勵提供科研設施、儀器設備及簡式餐飲等硬件設施。
4.專業的輔導團隊。具有開展創新創業服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有至少5名以上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
5.健全的管理制度。應當建立健全新型孵化運行機制、創業輔導制度、創業實體入駐制度、企業畢業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及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
6.完備的服務體系。眾創空間內應提供開放共享式辦公場地、流動工位、寬帶網絡、公共軟件、互聯網資源等基礎服務。能夠為入駐創客、創新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提供注冊、創業輔導、融資等相關的高效便捷服務。能夠協調公共創新資源,為創業者提供研發設計、科技中介、金融服務、成果交易、知識產權、認證檢測等服務。以上服務內容延伸至線上,實現線上與線下相結合。
7.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保險及擔保機構等有良好的合作關系。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方式。通過寧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系統網址:http://info.nxkjt.gov.cn/)進行網上填寫、提交申報書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申報流程。申報書先由申報單位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門通過網上審核推薦,科技廳委托寧夏生產力促進中心進行網上審查并組織實地考察、專家評審。對于通過以上程序的申報單位,將在公示后頒發相應證書、牌匾。
3.申報時間。申報單位應于2018年7月31日24:00前完成申報材料提交。
4.注意事項:申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自治區科技企業孵化器或自治區眾創空間其中一項開展申報,不得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
三、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
寧夏生產力促進中心 韓蕾 李光耀 0951-2070001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葉學軍 0951-5026942
技術咨詢:
寧夏科技戰略與信息研究所信息管理中心 王常紅 0951-5011204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