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對象
凡在銀川市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全職工作(不含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來銀就業創業的人員,或由銀川市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柔性引進的人員,符合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的A、B、C、D、E五類人才(附件1),即,本土培養和從外地引進的人才符合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的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在具備對應人才認定標準的基礎上,還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性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
2.專業基礎扎實,自主創新能力強,學風正派,具有嚴謹求實、探索求知、創新求真的科學精神。
3.近5年來在工作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
4.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國家級領軍人才無年齡限制,地方級領軍人才年齡應在65周歲以下,高端創新人才和優秀骨干人才年齡應在60周歲以下。有突出貢獻和突出能力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評定程序
所有申報認定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隸屬關系,向所在縣(市)區、園區申報;銀川市委組織部、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銀川人才工作服務局組織專家對申請人員進行評審。結果將在“銀川黨建網”“銀川人才云”等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頒發《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證書》,并享受相關待遇及服務。
三、申報材料
1、《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請表》(附件2);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職證明、項目成果等復印件(查原件留復印件)。其中:國(境)外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件并經駐外使領館或公證處認證;
3、在銀工作或創業的有關憑證。需提供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任職證明,全職人員同時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出具并蓋章)和工資薪酬發放銀行流水及個人納稅證明(查原件留復印件);申請人屬創業人才的,需提供其創辦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出具并蓋章)和個人納稅證明(查原件留復印件)。
四、申報要求
1、申請人要仔細對照申報條件,如實填報資料,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申請人員及其所在單位,須在“銀川人才云”注冊(www.ycrcy.gov.cn),完善相關信息并上傳電子版印證材料。
3、紙質個人申報材料一式3份,以圖書樣式統一裝訂,依次為:《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請表》、認定身份證明材料、在銀工作或創業的憑證。
4、單位推薦人選的紙質《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報匯總表》一式1份。同時,將本單位《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報匯總表》和《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請表》電子文檔發送至開發區指定郵箱。
5、佐證材料復印件必須與原件一致并經所在單位審核,逐頁由核實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弄虛作假、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中止受理該單位的推薦申請。
6、銀川經開區受理“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認定”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22日,逾期納入下一批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