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管理實施細則》(寧財教發〔2017〕736 號)要求,現將 2019 年第二批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企業承擔項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 7 天,即 6 月 25 日—7 月 1 日,凡對上述擬立項有異議者,請及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科技廳資源配置與監督處或科技廳紀檢監察組反映。
聯系電話:0951-5032796
科技廳紀檢監察組:0951-5032904
附件:2019 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企業承擔項目(第二批)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9年6月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