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科研院所、高校,自治區各有關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堅持開放創新,推進與東部強省科技合作,進一步加強我區科技基礎條件能力建設,改善科技創新環境,全面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現面向全區組織申報自治區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原則
(一)總體思路。按照項目、基地、人才統籌安排的原則,以資源優化布局為主線,以建立共享機制為核心,加強科技創新基地、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科技基礎性資源的建設,有效改善科技創新環境,以提高我區科學研究能力、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技術開發能力和科技創新服務能力,為科技長遠發展與重點突破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申報立項原則。本次科技基礎條件建設專項申報受理后,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統一納入項目管理庫,網上統一評審,對立項的項目按照財政預算安排,分2018年、2019年兩批進行支持。
二、申報范圍
項目重點支持2016年以來新組建的國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治區產業協同技術創新中心、臨床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支持(試)驗基地、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用體系、自然科技資源的保存和利用、科技信息資源建設與共享、科技網絡共享平臺建設等。支持經費主要用來購置科研儀器設備,以改善科技創新平臺基礎條件,提升科技創新水平,增強持續發展動力。
三、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良好的資源共享意識,具備一定的基礎設施條件和實施場所,能為項目任務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2.項目申報單位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人才、技術優勢;擁有較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科研設備利用率較高且做到不重復購置。
3.申報項目應符合自治區科技條件建設專項的總體思路和重點支持范圍,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組織、協調管理能力。
4.國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自治區臨床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必須有國家科技部、自治區科技廳的批復組建文件。
5.項目建設目標明確,內容清晰,實施計劃科學、可行,突出社會公益性、基礎性。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
6.項目承擔單位應有一定比例的匹配資金,具有一定自籌資金的能力。
四、申報要求
1.各單位要在總結歷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申報要求,認真做好科技基礎條件建設專項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嚴格把關,杜絕與過去申報的項目及內容重復。
2.自治區科技基礎條件建設專項采取網上申報和紙制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請各有關單位和申請人登錄寧夏科技廳網站(http://www.nxkjt.gov.cn)點擊“寧夏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鏈接進入,進行網上申報。紙制申請書請在線打印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一份)和匯總表報送政務服務中心(文化西街108號政務大廳一樓科技廳窗口),同時將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所有申報紙質和電子版材料不能涉及秘密。網絡申報時間為2018年5月15日起,常年申報,分批立項。
3.申報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批復文件、合作協議書等。
政務大廳科技廳窗口:
聯 系 人:徐 昕 聯系電話:0951-6982683 6982729
業務咨詢:自治區科技廳發展計劃處
聯系人: 萬娜 何徽
聯系電話:0951-5032306 0951—5013176
電子郵箱:nxcxpt@163.com
網上技術咨詢: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聯系人:王常紅 電話:0951-5011204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