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發局:
為扎實做好我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促進新材料產業加快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 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19〕248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政策宣傳。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是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下,運用市場化手段,控制和分擔新材料應用示范風險,突破新材料應用初期市場瓶頸,激活和釋放下游行業對新材料產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促進傳統材料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試點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政策宣傳,提升新材料企業對國家政策的認知度,擴大政策影響力。
二、全面摸底調查,積極開展保險補償試點。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在全面調查掌握本地新材料生產企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組織企業對照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8 年版)》,指導和幫助新材料企業主動與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展項目對接,按照國家新材料產品保險范圍及政策規定,積極推動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試點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積極投保。
三、認真準備申請資料,積極組織申報。一是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8 版)》內新材料產品,且于2019 年1 月26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間投保的企業,符合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工作相關要求,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二是申請保費補貼的產品應由新材料用戶單位直接購買使用,購買單位為關聯企業及貿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費補貼申請,原則上單個項目的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500 萬元。三是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本地符合申報條件企業的申請資料審核匯總后,于2020 年1 月8 日前以正式文件將申請材料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和電子版報我廳新興產業發展處。
聯系人:董云峰0951-6038959 18009511917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 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19〕248 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保監會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7〕222 號)
3.《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8版)》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 年12 月3 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