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階段性總結和督查制度,對試點工作實施階段性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是充分發揮院士專家對試點工作的支撐作用。成立試點工作專家組,充分發揮有關院士、專家作用,做好試點企業的評審、評估和審核驗收等工作,深入分析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建設性意見。
三是加強現有政策對試點企業的引導和扶持。對生態設計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項目,符合國家清潔生產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的,予以優先支持;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其列入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財政引導資金支持的重點。同時,要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抓緊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鼓勵扶持政策。
四是對試點先進企業予以表揚。完成各項試點工作任務、達到生態設計示范創建要求的試點企業經驗收合格后,授予“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稱號,并在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時,給予優先推薦。對試點先進企業予以表揚,對試點先進經驗及時進行系統總結、評估和組織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