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實施意見》精神,增強寧夏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科技支撐能力,引領農業結構加速調整,在廣泛征集需求認真凝練的基礎上,寧夏科技廳制定了《2020年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結構調整科技支撐專項”重點項目指南》。現就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堅持引領支撐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圍繞產業、聚焦瓶頸、重點突破”原則,樹立大食物觀、大農業觀、大生態觀,按照“五優四化四調”要求,突出特色優勢農業優新品種引選和重大關鍵技術突破,創建綠色、優質、高效生產技術體系,示范帶動高效種養業健康發展,引領農業結構調整。
(二)堅持農機農藝融合。聚焦提升產業優勢,加強智能化、復合型農機裝備引進與研發改制,創建輕簡化栽培技術和管理模式,形成易學好管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提高農作物全程機械化作業水平和生產效率,支撐農業規模化和標準化生產。
(三)堅持開放合作協同創新。鼓勵東西部合作和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創建研發、示范、推廣一體化協同創新機制,集中力量在各類農業科技園區和產業基地內組織實施,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高層次人才引進和本土化人才培養,提升農業科技園區體系建設水平。
二、申報條件
(一)牽頭申報單位條件。牽頭申報單位須在寧夏注冊 1 年以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采用聯合申報方式簽訂合作協議。鼓勵企業牽頭申報項目,牽頭企業應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且企業自籌的資金不少于申報項目總研發投入的70%。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業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鼓勵吸納企業參與合作。
(二)項目首席專家(負責人)條件。項目負責人在相關領域內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區內外項目(課題)負責人主持省級以上重點科技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項(含本次申報項目),同一人作為項目負責人,本年度只能申報 1 個項目;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三)項目誠信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申報時須出具科研誠信承諾書,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要求
1. 項目設計。項目申報單位緊扣《項目指南》的項目設計要求,凝練項目名稱,細化完善研發任務和考核指標,突出核心關鍵技術突破和成果轉化應用,開發的重大產品應具有較強產業帶動性。鼓勵項目申報單位組織多專業多學科聯合攻關,項目首席專家(負責人)和課題主持人實行區內外雙首席、雙主持制。
2.預算編制。項目經費預算需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單個項目財政支持經費預算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限額;以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自籌經費不少于申報項目總經費的70%。
3.成果管理。項目實施獲得的知識產權歸項目參加單位共同所有,成果轉化形成的收益由知識產權所有方協商分配。
4.申報方式。申報單位通過寧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系統網址:https://gl.nxinfo.org.cn;項目名稱后括號注明:“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結構調整科技支撐專項”)注冊申報,一并提交項目申請書、預算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附件(項目合作協議、技術轉讓合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區外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成果登記證書、專利證書等)。
5.遴選方式。寧夏科技廳通過網絡和會議評審,遴選出項目承擔單位。
6.申報時間。堅持常年申報、分批立項原則,對申報時間不設截止日期,各單位可隨時在網上進行申報。2020年第一批擬立項的項目請于2月25日下午18:00前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四、聯系方式
業務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農村科技處
聯 系 人:朱少緋 0951-5020867 5032556
技術咨詢: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聯 系 人:王常紅 0951-5011204
附件:2020年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結構調整科技支撐專項”重點項目指南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0年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1.2020年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結構調整科技支撐專項”重點項目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