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資〔2019〕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智能機器人”等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受理項目預申報。為確保合理的競爭度,對于非定向申報的單個指南方向,若申報團隊數量不多于擬支持的項目數量,該指南方向不啟動后續項目評審立項程序,擇期重新研究發布指南。
——專業機構組織形式審查,并根據申報情況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接到專業機構關于進入答辯評審的通知后,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原則上只支持1項,如答辯評審結果前兩位的申報項目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并且評估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推薦與其有業務指導關系的單位,行業協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推薦其會員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其行政區劃內的單位。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8年5月31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隨紙質項目預申報書一并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改革前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預申報書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9年7月10日8:00至8月9日16: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中繼線);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19年8月14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寄送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推薦項目清單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5號中信所170室,郵編:100038。
聯系電話:010-58882171。
3.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單位于2019年8月14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預申報書(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承擔項目所屬重點專項管理的專業機構。項目預申報書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及寄送地址如下。
?。?)“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02、68104487;
?。?)“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377340;
?。?)“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2;
?。?)“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23。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一號西苑飯店九號樓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計劃與監督處),郵編:100044。
(5)“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7732、68207731;
?。?)“物聯網與智慧城市關鍵技術及示范”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8208、68207769。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1層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發展促進中心,郵編:100846。
附件:
1.“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2.“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3.“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4.“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5.“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6.“物聯網與智慧城市關鍵技術及示范”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科 技 部
附件2 “ 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2019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 年)》《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 互聯網+” 行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等提出的任務,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啟動實施“ 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 重點專項。根據本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的部署, 現發布2019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本重點專項總體目標是: 針對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模式創新不足、科技創新支撐不足、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 以新一代信息和網絡技術為支撐, 以“ 創新、開放、分享、協同、融合” 為發展理念, 以提升現代服務業科技創新支撐能力與水平為主題, 以推進互聯網與服務業、現代服務業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為主線, 創新現代服務科學, 攻克關鍵核心技術, 促進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融合, 打造現代服務支撐平臺, 推進“ 產學研用” 結合的跨學科、綜合交叉科研團隊和聯盟建設, 重塑現代服務業技術體系、產業形態和價值鏈, 提高科技在現代服務業增加值中的貢獻度, 創新發展跨界融合的現代服務新生態, 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本重點專項按照現代服務科學理論、服務關鍵核心技術、新興服務業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科技服務業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文化科技服務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等5 個方向, 共部署35 項任務。專項實施周期為5 年(2017—2021 年)。
2019 年,在上述5 個方向,按共性關鍵技術類、應用示范類, 擬設置研究方向20 個, 安排不少于20 個項目, 安排國撥經費總概算約3 億元。應用示范類項目須有經費配套, 配套經費與國撥經費比例不低于1:1 。鼓勵充分發揮地方、企業與市場作用, 強化產學研用緊密結合。
項目申報統一按指南二級標題( 如1.1) 的研究方向進行, 每個研究方向擬支持項目數為1~2 項。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3 年。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必須涵蓋二級標題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 個, 參研單位總數不超過10 個。項目設1 名項目負責人,項目中每個課題設1 名課題負責人。
指南中“ 擬支持項目數為1~2 項”是指: 在同一研究方向下, 當出現申報項目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情況時, 可同時支持這2 個項目。2 個項目將采取分兩個階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階段完成后將對2 個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1. 服務關鍵核心技術
1.1 跨平臺服務信用管理技術研究(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針對服務跨界融合特征, 研究不同平臺、模式、場景、生態中的服務信用模型、服務信用評價指標與度量方法等, 形成跨平臺服務信用理論模型、度量方法與評價體系; 針對跨平臺服務信用沖突的問題,研究跨平臺服務信用沖突檢測, 以及信用遷移、傳遞、融合等方法; 針對傳統單中心的服務信用體系的弊端,研究基于區塊鏈等新型技術范式的去中心化/多中心化的跨平臺服務信用體系, 建立新技術范式下的服務信用評估、追溯、共識等關鍵技術, 并研制開發基于區塊鏈等新范式的跨平臺服務信用管理技術平臺。
考核指標: 提出跨平臺服務信用建模理論模型、評估機制、沖突管理方法以及去中心化/多中心化服務信用體系,突破跨平臺服務信用建模、度量、傳遞、遷移、融合等20 項以上關鍵技術, 研制跨平臺服務信用管理平臺, 包括建模、度量、遷移、融合等20 個以上關鍵技術的支撐工具。在多個跨界服務應用領域( 如電子商務、老年人健康等) 形成跨平臺服務信用管理技術解決方案, 技術成果應用數達50 件以上。在技術核心領域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20 項, 制定相關標準5 項以上。
1.2 服務內容資源管理技術研發(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面向服務過程中服務內容資源的多模態、智能化、精細化、知識化和重組化的碎片性管理需求,研究多模態服務內容資源的語義標簽體系和一致化知識標引規范, 研究制定服務內容資源知識表示、分類與編碼、關聯標識等相關標準規范, 研發基于知識單元的服務內容資源自動編目、內容關聯與智能識別匹配等技術與工具系統, 研制服務內容資源數據庫系統, 重點在專業知識服務等方向開展應用驗證。提升服務效率和管理水平。
考核指標: 在多模態服務內容資源知識單元標引和管理等方向提出創新性的實用方法及系統集成應用解決方案4 項以上, 開發技術集成工具和系統不少于6 套, 內容服務資源知識標引準確率達85% 以上; 特定專業門類的知識條目不少于10 萬條, 相應專業門類知識點覆蓋率不低于85% 。申請發明專利10 項以上, 制定相關標準規范不少于6 項, 其中報批立項相關行業標準規范2 項以上。
2. 新興服務業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
2.1 醫學人工智能產品檢測平臺研發及應用示范(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 研究公共數據與私有數據結合的開放式建庫、標注與測試服務模式, 研究高效易用的醫學影像2D/3D 標注工具、時序配準工具、可視化工具, 研究醫學知識圖譜動態演化及推理工具, 研究對抗測試技術檢測產品的魯棒性和泛化能力, 研發醫學人工智能產品檢測與質控平臺。
考核指標: 建設不少于6 個醫學人工智能產品標準數據集, 涵蓋影像輔助診斷、知識圖譜、智能硬件三大類產品; 病灶識別與分割的標注工具滿足X 線/CT/MR/B 超/病理/照片/腦電/心電等醫學影像類數據二維和三維標注要求, 文本標注工具滿足電子病歷、醫學文獻等醫學文本類數據自動標注要求; 針對CT/MR 等提供多序列、跨媒介的時序配準工具; 提供可視分析工具、知識圖譜演化工具; 建設醫學人工智能產品檢測平臺, 提供開放式建庫、數據集評價、不良事件監測、更新與再評價、對抗測試等在內的多種服務。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 制定相關標準不少于2 項。
2.2 貿易金融開放平臺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數字經濟發展的理論與方法, 研究分布式賬本、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數字經濟場景中的應用; 研究公共數據源整合方法, 建設公共服務總線, 實現數據的交叉驗證和高效利用; 研究貿易金融場景中, 業務流程和融資產品相關的標準規范; 研究與境外貿易服務平臺的對接和加入全球貿易網絡的機制; 聚合包括政府部門、監管機構、銀行、企業、科技公司、法律、財務、保險等在內的貿易相關主體, 結合典型貿易金融服務場景開展應用示范。
考核指標: 研究貿易金融平臺的機制與理論, 研發貿易金融開放平臺并開展應用示范, 與境外貿易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平臺應用示范能夠支撐全球100 萬的日活用戶, 日處理交易能力超過1 億筆; 匯聚不少于5 家銀行、50 家大中型企業, 服務不少于1000 家小微企業融資, 試點5 個以上應用場景。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 制定相關行業標準不少于3 項。
2.3 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監管與服務技術研究開發及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建立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市場網絡化、智能化在線監管與服務模式; 研究開發市場主體準入資格在線智能查驗技術, 交易信息不可篡改、不可否認、可追溯的可信交易技術, 交易過程實時監測技術,交易風險智能分析與預警技術等; 開發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市場綜合服務平臺, 聯合政府相關部門及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開展應用示范。
考核指標: 形成市場主體準入資格在線智能查驗技術、可信交易技術、實時監測技術,交易風險智能分析與預警等核心技術。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市場綜合服務平臺能夠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市場智能監測與風險預警等服務, 為各類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提供在線市場主體注冊查驗、交易過程監測、可信交易信息證據保全等服務。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 形成相關標準不少于10 項。
3. 科技服務業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
3.1 典型行業分布式科技服務技術集成研發與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面向典型行業對科技服務的實際需求, 整合資源分享與分布式資源巨系統、服務協同與務聯網、精準服務與科技大數據等理論技術成果, 研究典型行業科技服務融合發展模式、基于分布式資源共享和服務協同的科技服務平臺發展模式; 研究分布式行業科技服務平臺架構, 面向典型行業的服務協同、服務融合和服務定制及交易等應用技術;整合典型行業科技服務資源, 構建行業分布式科技服務資源池; 整合優勢專業科技服務平臺資源, 研發典型行業分布式科技服務平臺, 構建分布式行業科技服務體系, 開展行業科技服務應用示范。
考核指標: 選擇1 個典型行業建立分布式科技服務平臺, 形成平臺運營服務體系; 選擇專業科技服務或綜合科技服務領域, 整合不少于3 類優勢專業科技服務平臺及資源, 形成具有行業特色的分布式科技服務資源池和服務協同體系; 服務不少于3 類實體經濟重點產業; 累計服務規模以上企業不少于10 家、中小企業不少于1000 家; 培育1 家服務企業, 年科技服務收入不少于5000 萬元。圍繞分布式科技服務及平臺建設, 制定相關標準不少于2 項, 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
3.2 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創業服務技術集成研發與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圍繞創新創業智能化服務需求, 研究創新創業主體和創新生態模型, 研發創新創業服務領域知識圖譜, 研發創新創業服務機器人流程自動化技術; 面向專利服務、法律服務、政策服務、研究咨詢、投融資服務等典型創新創業服務, 研發基于人工智能的創新創業開放創新平臺, 為創新創業服務機構提供自動化信息提取、關系發現、報告生成、自動問答等人工智能賦能工具和服務; 面向典型服務機構, 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創業服務應用示范, 形成“ 人力+智能” 的創新創業服務新模式和新業態; 面向典型高新區, 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面向區域創新創業決策服務示范, 探索新型區域創新創業決策咨詢服務模式。
考核指標: 建成1 個面向創新創業專業服務的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 形成不少于6 個創新創業專業服務領域的知識圖譜, 支撐不少于6 個典型應用場景; 平臺服務企業超過2000 家次, 在不少于10 個國家高新區開展服務示范, 形成新型決策咨詢服務效率提升案例不少于5 個, 培育1 家服務企業, 年營業收入達1000 萬元以上。在技術核心領域累計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5 項, 制定相關標準不少于2 項。
3.3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質量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質量服務模式、標準體系和綜合質量服務分類目錄, 制定宏觀質量診斷服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服務、標準制定服務、檢驗檢測服務、信用評估服務、品牌評價服務等重要技術標準; 研究標準制定資源動態適配、檢驗檢測服務協同、企業信用等級在線評價、企業品牌價值在線測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關鍵技術; 搭建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質量服務平臺, 整合集成一批優質服務資源, 開展線上線下的服務運營示范, 大幅提升中小微企業質量水平。
考核指標: 形成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質量服務模式研究報告不少于1 份; 形成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用評價、品牌價值測算等國家標準不少于8 項; 建成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綜合質量服務平臺和配套的運營服務體系, 可提供的宏觀質量診斷服務、產品安全管理服務、標準制定服務、質量管理服務、檢驗檢測服務、信用評估服務、品牌評價服務等質量服務不少于7 大類, 關鍵技術成果不少于20 項; 集聚的服務提供方不少于200 家, 服務的企業數不少于3000 個, 規模以上企業不少于10 個, 其中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服務企業不少于300 家, 發布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分析報告不少于15 類, 獲得權威部門認可并發布的質量安全警示不少于10 項。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5 項。
3.4 高端裝備運行質量檢驗監測科技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針對當前國際形勢下中國制造質量提升要求, 研究典型行業高端制造裝備及關鍵零部件運行質量檢測評估等服務關鍵技術; 研究服役裝備及零部件運行安全壽命評估技術, 研發安全試驗檢測平臺和壽命評估系統,建立服役安全壽命評估體系; 研制關鍵零部件在線檢驗監測和試驗設備, 建立包含惡劣環境在內的高端制造裝備及零部件運行質量檢驗監測服務平臺, 開展一站式服務應用示范, 防范運行風險, 提升運行質量。
考核指標: 面向典型行業高端制造裝備及關鍵零部件運行質量檢驗監測服務要求, 突破不少于20 項支持質量提升的裝備及零部件檢測評估等服務共性關鍵技術, 建立包含服役裝備安全壽命評估與試驗檢測、運行裝備在線檢驗監測和惡劣環境運行安全在內的檢驗檢測和在線監測協同服務平臺, 選擇一類高端裝備典型行業開展服務應用示范, 實際檢驗檢測核心零部件及整機1000 件以上。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制定相關標準規范不少于5 項。
3.5 中國( 海南) 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科技服務技術集成研發和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圍繞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以及中國( 海南) 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對科技服務的實際需求, 面向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的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建設的重點領域, 研究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科技服務發展模式、基于分布式資源共享和服務協同的綜合科技服務平臺發展模式和服務機制;研究面向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服務協同的科技服務平臺架構以及科技資源聚集、服務協同與和精準服務技術;整合全國及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科技服務資源, 構建分布式科技服務資源池; 整合全國優勢專業科技服務平臺資源, 研發支持服務協同的中國( 海南) 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科技服務平臺, 構建平臺運營服務體系;選擇特色海洋經濟、現代服務業、文化旅游、國際醫療保健等產業集群開展應用示范。
考核指標: 建立中國( 海南) 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科技服務平臺,形成平臺運營服務體系; 選擇專業科技服務或綜合科技服務領域,整合不少于3 類優勢專業科技服務資源,形成具有自由貿易試驗區特色的分布式科技服務資源池和服務協同體系; 服務不少于3 類實體經濟重點產業, 累計服務規模以上企業不少于10 家、中小企業不少于1000 家, 培育1 家服務企業, 實現年營業收入1000 萬元以上。申請專利或登記軟件著作權不少于15 項, 制定行業/ 區域或核心企業標準不少于3 項, 部分爭取形成國家標準或草案。
4. 文化科技服務支撐平臺研發與示范
4.1 鄉村文化旅游云服務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面向美麗鄉村和特色小鎮的線上線下文化旅游產品與服務運營機制、鄉村旅游文化和生態環保綜合評價方法, 研發基于影像和街景地圖的文化資源虛擬展示、文化資源信息大數據商業智能分析技術與工具系統, 構建集文化資源虛實展示、地理信息服務、電子商務、大數據商業智能分析于一體的開放式鄉村文化旅游綜合服務云平臺; 集成鄉村特色文化旅游產品, 開展線上線下服務平臺運營示范, 形成規?;放?, 發展鄉村特色文化旅游網絡微店經濟, 提高鄉村特色農副產品和旅游衍生產品文化附加值, 振興鄉村經濟, 擴大文化消費。
考核指標: 建立鄉村文化旅游綜合服務云平臺系統, 提供互聯網地圖及虛擬展示服務、文化旅游大數據智能分析服務、線上線下電子商務服務等功能, 支持主流手機和PC 操作系統, 具備百萬級以上在線用戶支撐能力; 特色文化旅游鄉村或特色小鎮上線數不少于1000 個, 在線售賣特色產品不低于10000 件, 平臺年營業流水收入不低于5 億元; 申請發明專利10 項以上, 制定相關標準規范不少于10 項。
4.2 中國風格文化創意及智能產品設計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面向“ 互聯網+” 時代中國文化與工業制造結合對創意設計的實際需求, 研究中國設計文化表現要素體系, 研究面向中國用戶的人因工程學理論, 提出基于中國美學風格的產品設計標準和準則; 研發具有中國設計風格的經典文化元素及原型數據庫, 開發以中國元素為基礎、面向中國風格產品設計的智能化人機交互界面和交互設計系統; 結合“ 一帶一路” 建設, 構建中國風格的文化創意及智能產品設計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 開展應用示范, 促進中國風設計向智能化、高端化發展。
考核指標: 中國設計風格經典文化元素及原型數據庫數據不少于20000 條, 數據量不少于1PB, 匯聚藝術設計協同制作人不少于500 人, 在高鐵、手機、服裝、陶瓷、家具等領域開展設計應用服務, 設計并開發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中國風格文化創意產品的概念原型不少于1000 件, 制作產品不少于20000 件, 設計作品在電子商務平臺交易額不低于1 億元。申請發明專利6 項以上, 制定相關標準規范不少于2 項。
4.3 網絡文化市場動態監管服務系統研發與應用示范(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 研究政府監管與市場主體自律管理相結合的網絡文化市場主體自律管理的監管服務機制與方法;研究網絡文化經營合規性檢測、語音/聲紋識別、敏感文字監測、敏感圖片識別、人物動作識別等智能化監測技術; 研發網絡文化市場動態監管服務系統工具, 具備多源、異構、異質動態監管數據的采集、融合、關聯、存儲與處理能力, 實現數據匯聚與共享, 支持網絡音樂行業違規內容和違法行為的線索發現與識別、網絡游戲行業非法游戲的發現和甄別預警、網絡表演行業低俗表演/違規表演/違規內容和違法行為的線索發現與識別; 開展網絡文化市場政府監管與市場主體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動態服務應用示范, 提升對違規違法行為線索發現的業務支撐能力。
考核指標: 研究動態監管服務技術不少于10 項,敏感圖像識別率大于85%, 敏感音頻識別率大于80%, 敏感文本識別率大于90%, 非法游戲甄別率大于90%; 研發網絡文化市場動態監管服務系統工具, 在省級、市縣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管相關工作服務平臺和網絡音樂、網絡游戲和網絡表演等市場主體的運營平臺上部署; 應用示范期間, 網絡音樂、網絡游戲和網絡表演違規違法行為自動挖掘與即時發現的線索與實際年查處案件數的比值分別不低于60% 、80% 和70%; 形成網絡文化市場政府監管與市場主體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動態服務模式。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10 項, 制定相關行業標準不少于6 項。
4.4 視聽媒體微服務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包含視聽媒體內容生產、傳輸分發及用戶共同參與的視聽媒體內容生產微服務架構, 研究視聽媒體微服務高效對接、動態協同、追蹤可溯的視聽媒體微服務等關鍵技術, 研究微服務架構下基于人工智能的超高清圖像增強技術, 研究超高清內容技術評價與服務認證技術, 研發基于微服務架構的視聽媒體內容資源服務平臺, 研究視聽媒體微服務制作類、傳輸類、運維類、內容監控類等標準模塊, 構建視聽媒體微服務功能模塊測試實驗床, 組織開展應用驗證。
考核指標: 提出基于微服務架構的視聽媒體內容資源服務模型; 微服務架構可實現日超千萬級微服務處理能力, 不低于200TPS 的高效對接,可進行微服務作業編排的動態協同和性能指標追蹤可溯; 基于人工智能的超高清圖像增強技術可實現圖像增強、素材智能剪輯、媒體信息結構化等典型人工智能應用; 建立超高清測試素材庫, 形成超高清內容技術評價方法和服務認證方案; 研發基于微服務架構的視聽媒體內容資源服務平臺, 實現不少于100 項媒體行業微服務技術集成工具和軟件構件的部署; 在至少1 家省級或以上電視臺開展平臺應用。申請專利不少于10 項, 獲得軟件著作權不少于20 項, 制定相關標準不少于10 項。
4.5 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產業集聚公共服務平臺研發與應用示范(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 研究并提出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產業集聚和公共服務機制與模式, 研發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產業集聚公共服務平臺, 提供產業政策咨詢、文化科技評價統計、創新創業孵化、企業投融資、成果轉移轉化、產品宣傳展示與產業對接、職業技能培訓及一站式辦公服務等功能, 開展運營示范, 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產業集聚和創業孵化, 形成特色鮮明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產業集聚發展新范式。
考核指標: 提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產業種類1 類以上, 研發的公共服務平臺應實際上線運營, 年服務收入不少于1000 萬元, 所服務的文化科技企業不少于50 家, 所服務企業的營業收入平均年增速不低于15%, 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2 項。
4.6 移動數字閱讀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數字閱讀資源版權分享與付費消費模式與機制, 研究移動數字閱讀資源跨平臺接入、跨終端適配技術, 研制面向教育領域的專用閱讀終端設備, 建立移動數字閱讀內容服務平臺, 面向教育領域開展創新服務示范, 促進移動數字閱讀服務產業健康和快速發展。
考核指標: 提出移動數字閱讀服務原創技術或創新業務2 項以上; 專用閱讀終端具有可交互、防沉迷和保護視力等功能; 付費閱讀內容用戶不少于100 萬人; 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4.7 融媒體服務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融合媒體的技術支撐及服務模式, 研究融媒體多來源采集、多通道收錄、移動終端拍攝及寫稿、超高清視頻編輯及渲染處理、多渠道分發等技術, 研制面向傳媒用戶、支持超高清的專用融媒體內容生產及發布平臺, 面向媒體傳播領域開展創新服務示范, 促進融合媒體服務技術在傳媒業務領域的產業提升和快速發展。
考核指標: 基于混合云的融媒體內容生產及發布服務平臺應具有在統一內容平臺基礎上進行選題策劃、視頻生產、多媒體編稿、移動業務交互、指揮報道等融媒體視頻智能與內容管理應用功能; 移動終端具有融媒體業務協同、在線拍攝、寫稿編輯處理等應用功能;應至少在3 個以上國際或國家級傳媒機構得到應用。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4.8 專業內容知識聚合服務技術研發與創新服務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線上線下結合的專業內容知識聚合門戶服務模式與機制, 研究出版內容知識化加工和版權服務技術, 開發專業內容知識聚合服務平臺, 提供知識推薦、知識解讀、知識答疑等個性化、精準化知識學習功能。創新知識學習新模式, 促進出版產業實現實體出版與網絡服務結合的轉型升級。
考核指標:提出專業知識服務原創技術或創新業務1 項以上; 匯聚1000 家以上專業知識服務機構的版權資源, 專業門類不少于50 類, 服務用戶不少于5 萬人。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4.9 中華優秀文化資源開放共享與開發復用技術集成與服務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中華優秀文化資源特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符號,研制特色文化資源知識庫和素材庫,建立資源版權維護機制, 研發特色文化資源素材標識與復用管理系統平臺, 研究優秀文化資源開放與開發復用運營服務機制, 開展應用服務試點示范, 向社會展示和釋放中華優秀文化精髓資源, 形成可開發、可復用的文化新產品、新服務, 促進中華優秀文化的傳播和開發利用。
考核指標: 對所開發的文化資源應具有管轄權或開發權, 特色文化資源知識庫應覆蓋所擁有資源知識點的80% 以上, 可開放的特色文化素材資源應不少于1000 件, 被社會第三方使用開發的新產品或新服務不少于50件。在技術核心領域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2 項。
4.10 數字產品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技術研究開發及應用示范( 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 研究建立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模式; 綜合應用區塊鏈、人工智能、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技術, 研究開發數字產品版權價值評估、智能授權、智能交易、智能監測、智能維權等關鍵技術; 開發支持數字產品注冊、授權、交易、使用、監測、維權等全過程的數字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服務平臺及便攜式知識產權智能監測終端, 聯接政府相關部門、企業及公眾, 在數字音樂、視頻等典型數字產品與服務領域開展應用示范。
考核指標: 形成數字產品版權價值評估、智能授權、智能交易、智能監測、智能維權等核心技術與產品。數字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服務平臺能夠支持數字產品注冊、授權、交易、使用、監測、維權等全過程, 有效支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模式。申請發明專利不少于20 項, 形成相關標準不少于10項。在數字音樂、視頻等典型數字產品與服務領域驗
證本項目的數字產品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技術與服務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