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國辦函〔2017〕55號)的精神,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8〕41號)要求,現將提名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項目基本條件
提名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
3.2017年度、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新團隊除外)。
4.經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受理公示后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技術內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團隊除外)。
5.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6.專用項目應當是提名前相關內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二、具體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積極組織,優先考慮近三年獲得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優秀項目,及獲得部級、國內外行業科技獎的優秀成果,切實推選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并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
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請于12月10日前提交提名書至科技廳發展計劃處(格式參照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通知公告(http://www.nosta.gov.cn)。
聯 系 人:荀曉赟
聯系電話:0951-5032628
郵 箱:nxjhc@163.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8年11月28日